党建工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007年黄浦区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黄浦区卫生局信息审批表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7年是实施本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一年,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市卫生系统法宣办和区法宣办的工作部署,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经典黄浦”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卫生系统深化改革、健康发展,提出2007年黄浦区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 制定2007年工作要点

    根据区法宣办的要求,制定2007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和进度,并上报区法宣办。各单位也要相应制定今年的法宣工作计划,715前报局宣传科李婷。   

()以宪法学习宣传为核心,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引导市民牢固树立权利义务一致的观念和法律权威的观念;将宣传宪法与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以及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市民的现代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增强社会凝聚力。

2、深入宣传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和谐为重点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公权力的正确有效运行。

3、强化对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医疗卫生专业法律法规,运用案例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依法行医的意识。今年完成《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必读》第一章和第五章相关内容的学习,各单位可通过知识竞赛、考试等方式来掌握宣传教育情况。

4、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和交通文明志愿者实践活动,既要增强医务职工的维权意识,又要增强履行义务意识。围绕举办奥会,积极宣传保护残障人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残障人士,积极奉献爱心的氛围。围绕轨道交通动迁工作,加强对本系统被动迁人的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结合主题宣传节点,开展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活动

1、继续开展“推进平安建设,构建经典黄浦”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献血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有声势、有效果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卫生专业法对市民的宣传和服务。

2、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本市第十九届宪法宣传周等重大节点,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做好与社会、市民关系密切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宣传教育,以取得社会各界对卫生改革的支持、理解,缓解矛盾,保障稳定。

二、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领导干部。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局党工委今年组织1-2次法制学习讲座。各单位要完善和加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中心组学习法律次数每年不少于两次。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国家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卫生行政机关公务员要深入学习宣传政府运行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和依法服务于民的能力和水平。局法制办、卫生监督所继续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完善执证上岗制度,并要以熟悉、掌握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规范、制度和执法程序为考核、任用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内容。今年重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献血法》等专业法及法规条例的培训和考试。

三、加强领导,确保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1、局属各级“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的职责,认真落实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和2007年普法计划。

    2、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力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形式、内容和方法等方面有新的进展,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局法制办要加强管理、指导,加强检查考核,做到工作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4、做好法制教育的教材、报刊、资料的征订工作,保证普法工作经费。

                        

 

 

中共黄浦区卫生局工作委员会

 

日期:2007年6月26日

 
Copyright 2005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 版权所有
 
地         址:延安东路300号西14楼 邮编:200001
 
电子邮箱:hpwsj@shhp.gov.cn
 
备案序号:沪ICP备05000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