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范围
1、在辖区内缴纳养老金的单位及无工作单位的户籍居民;
2、在辖区内医疗机构就医的外地患者。
3、在沪外地建筑企业职工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上海市献血条例》
三、提交资料
《用血通知书》、用血者本人身份证、待业证(本人或家属无偿献血证)、户口簿
四、收费标准(交纳用血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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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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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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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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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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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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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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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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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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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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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单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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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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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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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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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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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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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事部门
黄浦区血液管理办公室接待室
上海市黄浦区靖远街58号第一接待室
电话:63215150-40150
六、接待时间
星期一 上午8:45—11:00 下午1:45—4:45
星期二 上午8:45—11:00 下午1:45—4:45
星期三 上午8:45—11:00 下午1:45—4:45
星期四 上午不接待
下午1:45—4:45
星期五 上午8:45—11:00 下午1:45—4:45
退用血互助金时间:
周一、周三 下午:2:00~4:00
周五 上午:9:00~11:00
注:上述政务公开要素可针对具体服务项目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