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范围
单位已完成年度献血任务;家属已还血;本人未用血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上海市献血条例》
三、提交资料
1、未用血者退互助金:原《用血申请单》、出院结帐单、缴纳用血互助收据、
取款人身份证;
2、已用血退互助金:家属无偿献血证、本市户口簿、缴纳用血互助金收据、取款人身份证。
四、收费标准
无
五、办事部门
黄浦区血液管理办公室接待室 上海市靖远街58号第一接待室
电话:63215150-40150
六、接待时间
每周一、周三 下午:2:00~4:00
周五 上午:9:00~11:00
注:上述政务公开要素可针对具体服务项目作相应调整。